嗨大家好,我是米米,也是泡泡。幾年前米米因為身心症退圈了,2016年時我以泡泡(Bubbles)的暱稱在遙遠的國度,從DDLG的小盆栽裡長出了新的魔法枝葉。一點一點地帶著複雜的心情慢慢接觸認識現在台灣的SP/ BDSM/ KINK社群。
雖然已經"復活"了三、四年,我仍時常感覺自己像被解凍的美國隊長,站在現代化的車水馬龍旁驚奇萬分,這個世界變得太多太繽紛了,有這麼多的活動可以選擇,有這麼多的議題可以公開的討論。
去年因為一些機緣而重啟了四葉的Munch聚會,我不禁開始訥悶為什麼我一直抗拒再次使用米米作為我的"圈內暱稱"? 經過了這一年的探險和思考,我想我找到答案了。大概會滿嚴肅,所以我就改(ㄇㄧㄥˊ)篇(ㄋㄧㄢˊ)再說吧,先聊聊十周年的Munch!
((字多圖多,但不用迴避麻瓜場合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