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8月19日

「目的性太重」?

每次聽到「目的性太重」這個說法,都很容易讓我皺眉,覺得好像在說,如果一個人達成目的的意願強烈,就會讓人失控似的。

好,那就試著拆解看看吧。 

◇只劫掠工具性價值

我想我多少知道這句話本來要防堵些什麼,例如太猴急,得失心太重。也有人說,是討厭侵略性重、討厭被狩獵的感覺。

但我想,這種令人不舒服的交流,可能都指向同一個情形,那就是無視一個人的真實意願,只把對方看成用來滿足自己的工具,只劫掠工具性價值。

也就是說,要區分清楚彼此交付與否的真實意願,以及在情境中要怎麼玩的情境內偏好。


例如「合意的受迫」(Consensual Non-Consent,縮寫為CNC)這個概念,就很有助於理解這件事。

我的認知是,CNC 就是在合意的基礎下,進行看似未經同意的強迫行為,包括但不限於性行為或各種施虐、威逼對方臣服等等。

而我前面講的真實意願,就是作為基礎的合意與否。以這個情形來說,是先確認了真實意願是想跟對方玩受迫遊戲,才開始進行,而不是想被真的強暴。


而容易讓人不舒服的,也不是有目的、目的性強,而是試圖跳過或扭曲對方的真實意願,只想著從對方身上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。


◇誤導

這大概是我對「目的性太重」這個說法最有意見的地方了。

如果並未充分意識到這個說法所要防堵的是上述情形這類情形,聽到這個說法,很容易產生一些無謂的自我懷疑,例如有可能會認為是不是不可以太想做這件事,或至少不可以表現出來。

但我認為想做一件事的動力就是最可貴的能量,而且哪怕現在台灣有這麼多活動可以參加,能有這些時間與地點,讓我們可以更容易遇到一群有望志同道合的朋友,仍然是非常可貴的緣分與機會。

我不樂見在這些可貴的交流機會裡,要用這種容易形成隱形路障的說法,阻礙交流的進行。
◇取之有道

我自己只對打屁股有興趣,那就只說打屁股好了。

一個人想打人屁股或被打屁股,無論我們要稱之為意願、熱情還是慾望,這件事本身我不認為有任何問題,反而認為非常可喜。

關鍵在於,這個人實現自己「目的」的方式,是否充分尊重到了交流對象以及這個人自己的真實意願。

那麼不拐彎抹角、不遮遮掩掩,誠實且坦白的說出自己要什麼,不要什麼,好好看看彼此是否有足夠的交集,讓彼此都願意試試看,就是我認為核對真實意願最直接也最有效的方法。
如果雙方都能歡迎彼此根據最真實的意願為自己做出決定,並確認真實意願上的合意成立之後,並在接下來的每個環節中,都充分尊重這樣的合意是否持續存在,多半能讓彼此都更自在,這就是我認為的取之有道。


而且這樣的方式用久了,對「目的」的內容可能也會越來越完善而豐盛。例如從想要打屁股,變成更明確知道想要在充分合意的情形下,心安理得的享受這件事,且在打屁股的過程中得到更具體的滿足等等。

我認為朝著這樣的目的去探索、前進,顯然是更讓人樂見其成的發展路徑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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