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7月21日

3.5吋磁片的年代



我的第一個SP小說選集-3.5吋磁片

這次Munch在前置作業時,小玲跟我說要幫spider報名,提到他是圈內的前輩,過去在家族時代翻譯了不少文章;可惜的是我開始逛家族時,原譯者、作者的名字都不見了,所以對這麼傳奇性的人物完全沒有印象。

憑藉著一點印象,我翻遍了梅子的blog,找到了這篇〈豐富的資訊來源-Spider〉

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,是〈偷書的懲罰〉的譯者!!後家族時期(?)的同好也許對這個暱稱很陌生,但是多半有看過這篇經典譯文。翻箱倒櫃得找出這張充滿回憶的磁片,我想現在就算借到A磁碟機,也會被要求格式化吧。


2004年暑假,剛考完指考後晚上不用補習、也不用被逼著念書,但是門禁依然是七點、家裡依舊不給裝網路、電視又不能看超過一小時,漫漫長夜要怎麼辦呢?

那只好白天上網咖取材了。

那時候隨身碟是很新潮的東西,數位相機的記憶卡有512Mb已經可以受到眾人膜拜,「雲端」?!那是什麼可以吃嗎o_O

走進網咖付錢開好臺,我總是這樣打開我自己發明的「雲端書籤」:
1 打開蕃薯藤(現在還有人聽過它嗎?!)電子信箱
2 點開「草稿夾」
3 點開草稿裡的超連結

那個時候我唯一接觸的SP世界是Yahoo家族,但我不想交朋友,只想看文章。
我在網咖裡很罕見的打開Word,一篇一篇的複製、貼上,然後存到這一張3.5磁片裡。
篩選?這麼費時間的事情當然挑無聊的晚上作:P
因為磁碟空間有限,每晚篩選完當天帶回來的文章後,就會回頭重看之前的部分,〈偷書的懲罰〉就在這一次次的淘汰賽中屹立不搖。這個通篇只有十三下藤條的處罰、一萬六千餘字的故事,一直到現在都是我印象最深刻,也反覆讀過最多次的。

或許是好學生的包袱,或許是嚴謹得喘不過氣的家庭教育,我曾在小學時深深地著迷偷竊這個「娛樂」。挑戰禁忌所帶來的刺激,以及得手後的沾沾自喜,便一步步驅使我用不正當的手段得到一些我其實不需要,也不想要的東西。而替我畫下偷竊行為句點的,是一家超商的店長。

店長是個大約三十五六歲,有點小鬍子的開朗大叔。被他抓到我偷東西後,他把我帶到沒有外人的倉庫走廊。大叔為了配合我的身高蹲下身子,看著我的眼睛很溫和的問我為什麼要偷東西。就像米夏埃拉一樣,我立刻低下頭哭著說再也不敢了,不斷的求他不要報告學校,不要把我送去警察局。他又問我是不是沒有錢吃飯(我當時偷的是糖果),我搖搖頭繼續哭。再後來他還問了很多,我已經不記得了,那當下我只是狡詐地想用哭來結束這件事,但接下來的事情卻永遠忘不了。

大 叔伸手摸摸我的頭「好了,不要再哭了。」我吸了吸鼻子抬起來頭來看著他。「叔叔知道妳不是壞孩子。妳很可愛,以後不要再做這種事了。」我很訝異,也真的感 到慚愧了,我又開始哭了起來,但這次是真的感到抱歉。大叔很耐心的讓我哭,一邊遞衛生紙給我,我抽抽噎噎地說「對不起」,他也輕聲回以一遍遍的「我原諒妳 了」。

一直到我完全平靜下來,大叔又伸手摸摸我的頭「這次的事情我已經原諒妳了,但是妳要答應我,以後絕對絕對不會再偷東西了,好嗎?」 我對他點點頭。他伸出一隻小指「打勾勾?」我笑了,也伸出小指來。「如果我再看到妳偷東西,我會打妳屁股一頓,知道嗎?」我臉紅的用力點頭。

那次以後我真的沒有再偷過東西了,不是怕被打屁股或是送警局,而是一直一直記得大叔給了我另一個機會。幾年後,那間超商的租約到期遷走了,我再也沒有見過大叔。

或許因為這段回憶吧,〈偷書的懲罰〉是我唯一收藏的懲戒性質的SP文學。而一直到現在,非使用自己的電腦時,我還是會用電子信箱作為我的私密書籤存檔;但這張裝滿了心跳回憶的3.5磁片卻是再也打不開了。


相關閱讀:
Spider(譯) 〈偷書的懲罰〉
Mike from London 〈A Shoplifter Caned〉(〈偷書的懲罰〉之原文)

7 則留言:

  1. 好溫馨的回憶
    看得大叔我都想開便利店了

    話說這篇文章有種向某位前輩致敬和緬懷的感覺
    可是spider明明就還活蹦亂跳的啊 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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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緬懷的是磁片和A磁碟機呀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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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「如果我再看到妳偷東西,我會打妳屁股一頓,知道嗎?」我臉紅的用力點頭,但心想:這次不算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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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你會有這種想法,真的不能怪大家認為你是總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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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我只是揣測你的OS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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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為什麼過了兩年,我才看到這篇???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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