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0月9日

從剪報數則談台灣體罰觀念的轉變(五)


本系列寫著寫者已經離題了,上一篇與這一篇都不是發生在台灣,也不算體罰,不過題目已經這樣下了,所以只好繼續用下去。這次要分享的報導有個前置條件,也就是讀者必需先知道另一則新聞才知道這篇報導在說什麼,由於另一則新聞眾所皆知,麻瓜亦然,何況同好。所以就不把另一則新聞貼出來了,標題是另一種關鍵字,字很大,還是要留意一下麻瓜。



民國八十三年四月十九日聯合晚報六版

這篇報導的字比較清楚,所以不必複述一次大意。邁可這號人物相信同好們都不陌生,就是在星加坡破壞公物,被判處鞭刑的美國青少年,有興趣可參閱下列維基:



這篇報導有趣的是:在事情傳開之後,有一位美國的老師,自請代替邁可受刑,條件是讓邁可在旁觀看,當然,新加坡當局不可能受理他的請求。從而想到的諸事如下:

一、說不定這位老師就是因為知道請求不會被答應,所以寫寫信,宣揚一下理念,博一下版面也好,他已經五十一歲高齡了,真的受的起鞭刑嗎?雖然說星加坡的鞭刑是打到五十五歲。當然也有可能這位老師真的有偉大的情操,或是其實他是同好,借此機會在品德無損,甚至有加分的情況下,體驗一次鞭刑(誤)。

二、老師代為挨打,只讓犯錯的人在旁觀看,這位老師不知哪冒出來的想法,這種做法,不禁讓我想到王子的挨鞭童或是清代嬪妃的貼身婢女,因為身分尊貴,不能直接接受體罰,只處罰最親近的使喚人,但身為主子的,貼身使喚人被打,自己面子也掛不住,主子們也會避免這樣的情形發生。大陸劇<蒼穹之昂>中有一段珍妃挨打,珍妃犯了事,當慈禧叫人傳杖時,珍妃還以為是要打她宮裡的大監,還替太監求情,卻沒想到慈禧的目標是她,挨鞭童存在的情形可見一斑:




三、其實這位美國老師提出的辦法,台灣也有過類似的,忘了何時看過一篇報導:有個老師處罰犯錯的學生,用藤條打學生一下,同時也抽自己大腿一下,於是學生深受感動,不敢犯錯。


1 則留言:

  1. 珍妃被多打2下……
    電視電影裡頭說打幾下怎麼都這樣隨口說說不算數的呢?
    小白菜也這樣,珍妃也這樣
    ……難怪SP影片裡常常要報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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